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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子胯下的战马名叫黑爪,是短腿耐力驹与赤毛良种长脚马的杂交品种,既比短腿的跑得快,又比跑得快的耐力强。唯独一点不好,那就是这马跑起来过于颠簸,龙骨凸起,轻易坐上去走不了几里路就得给两块臀肉放个假。小王子坐的地方自然有着马鞍,又有层层柔软的毛皮堆迭,可他怀里的神只坐的地儿可就不那么适宜。战马突起的龙骨恰好抵在阿瑞斯两腿间会阴上,正常人不需个起跃,就算是平稳走上几遭,也得疼得面色发青、煮红的大虾般弯成一团。

战神似乎是真的不畏痛,反倒是由于胯下的两段绳索作祟,身体被颠得极速变热,前面某一团突起也在一瞬间彰显不容忽视的着存在。杜尔格斯单手执辔,另手拂过怀中神明腹下,隔着战袍布料竟然也带出丝丝粘液,凭感觉均匀涂抹在他英武的面庞上,为蜜色的肌肤罩上一层晶莹剔透。

“战神?淫神还差不多,瞧瞧你这水流的,比城里妓馆里最便宜的姑娘还润。不会这就等不及了吧?想要在集市就献身给你的主人,让封地的百姓也跟着见证见证?”

小王子说的话,和他看上去的人畜无害一点儿都不相符。战神挺翘的屁股刚好落在他大腿内侧,每一次的起落,两团饱满紧致的圆球就会磨蹭着敏感的肌肉,连带着小王子自己也激动起来。

“呸!污言秽语,简直是脏了我的耳朵!”

腥膻的腺液抹在脸上,几乎在动作的同时,阿瑞斯就因着难闻的气味,蹙了眉偏头怒喝。或许是因为被那战马颠得浑身不适,埋着粗糙绳索的股间燥热发痒,又或许是今天吼得太过,清亮的嗓音都带上了些许沙哑。心比天高的傲然性子,原本决不允许如商品一般被低贱的人类围观,而非在神殿之上的膜拜仰望,更何况此时此刻被缚了双臂带在马上,不是傻子的都知道这不是什么光荣的扮相。

都城的人流不容小觑,即使是骑着高头大马、身着狩猎华服的王子,也一样被兜售商品的各国小贩团团围住。拥挤的人潮带来的热浪亦或是羞辱感,使得怀里的神明身体越发炙热,杜尔格斯毫不怀疑,如果此时解开系得完美的海怪筋,他纤长有力的四肢可以像家里那头豹子一般,轻易撕扯碎一头健壮的羚羊。

时间拖得愈久,腹下的炙热便愈发难耐,阿瑞斯英俊的面庞都染做桃红,为挥散人群,只能硬着头皮在这丢脸的情况下祭出神只架子。

“下贱的人类还不转过头去?!神王宙斯之子、战神阿瑞斯不允许你们观赏他骄傲的身躯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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