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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节到暮春了,京城的天气早晚时候还是冷的。从北方流窜过来的浮尘浮游在大街小巷,天上的太阳总是淡红色,像日晕。每天在城铁上承接着日升日落,也衔接着床与办公桌的距离,日子在一来一去之间度着。

城铁出了五环,两旁是荒野,在荒野之中的有几株零散的桃树。春来得时候,桃树开着嫣红的花,如今暮春了,桃花落了。虽然是迟迟艾艾的落,毕竟还是落了。望着暮春的京城,我竟有了一丝疼痛。

我在京城看过五次春去春又回。平常日子总是荒芜的过去,一细数,不禁一惊。

人向来不愿细算时光,宁愿懵懂的过。因为一细算,似乎光阴滔滔就这样在无知无觉度过了,一生都没什么里程碑。今天同于昨天,昨天同于前天。站在某个时间点上,闭目一想,暮年好像就徘徊在门外,说不清哪个时间就会破门而入,恐慌惊悸缠绕在心头。所以,某日重读杜格拉丝的情人时,小说一开始就劈头盖脸的说:“我已经老了。”这句话如无坚不摧的利剑,直抵心底,竟然有一种云垂海立、石破天惊的感觉。

上小学的时候,地理课本上标出:一九九七、一九九九年我们收回香港、澳门。那时心想,九七、九九,噢,简直如同下辈子般的遥遥无期。不要说这个,就是想自己长成十二岁、十三岁,也是感觉遥远的没有边界。可是,一转眼五星红旗从香港、澳门升起的日子跟等待的日子差不多了。

二十世纪末的时候,我在北方边疆小城读书。当时,大家脸红脖子粗恨不得动老拳的争执,到底是那一年算二十一世纪开始,是零零年,还是零一年。现在想想,当时的争论,有点可笑。如今,哪一年算开始已不太重要,我们已经站在零六年的中央了。

大学生活恍惚还在眼前,可是想起它的时候,却用的是“怀念”这个词。怀念,似乎自己还可以嗅到那些时光所散发出的香味,但那香味如同写在纸上的字,纸与字如同浸在岁月的河里,都变得脆黄。

这就如我们去看童少年所崇拜的明星一样,当年的成龙、周润发、赵雅芝多么的年轻、鲜亮、帅气,而如今看神话里的成龙已经是老胳膊老腿、老的一塌糊涂,周润发的造型也是花白的胡子,赵雅芝的老态也从脖子里峥嵘而出了。

曾经唱的那些歌谣,如今无人再唱起,偶然去ok一把,电脑上一搜竟然都是赫然标明“怀旧金曲”同学聚会尽是携家带口,身子窈窕的同桌的她,凸起了小腹,用腻子般的脂粉也抹不平的眼角鱼纹,鱼纹像松了的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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